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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9日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静安区补选王娟娟、刘忠良、俞林伟、刘群、章旨钦5位同志为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其代表资格有效。

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洪骏同志提出的辞去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洪骏同志的静安区人大代表资格终止。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洪骏同志的静安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实有代表343名。

特此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29日